关于预科生转入我校分配专业的方案

发布时间 :2010-06-24

根据吉林省教育厅“吉教民字[2009]6号”文件的要求,从2009年开始,录取的预科生在转入学校就读时分配专业,并且每个专业分配的人数不能多于5人,鉴于此,提出以下专业分配方案:
拟招生专业:
热能与动力工程
建筑电气与智能化
机械工程及自动化
工程管理
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
勘查技术与工程
交通工程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录取原则:
1. 以预科生就读预科期间两学期的学习成绩(两学期所有科目的成绩总和)为成绩标准;
2. 以预科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专业标准;
3. 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录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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